产品属性
山东龙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是生产制造各种起重机设备的公司,主要从事“龙辉”牌电动葫芦、单双梁桥式、龙门式、悬臂式、抓斗式起重机及其他非标起重机的设计制造、销售、安装、维修、改造等业务。公司位于山东省新泰市羊流镇工业园区,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8日,注册资金2338万元。公司占地21580平方米,厂房7306平方米,职工128人,工程师35人,特种设备作业人员81人,技术力量雄厚,生产设备齐全,检测仪器完备,生产工世完善,质量体系健全。百家销售服务机构辐射全国,高效、迅捷的为用户提供产品的售前咨询、设计制造、运输、安装、维护保养等完善的售后服务。近几年来公司年产值利税等各项指标均以不同幅度的递增,产品畅销全国近30个省市,连续几年被泰安市评为20强企业,13511工程重点保护单位。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长和西普,1967年11月7日出生,大专学历,高级工程师,1998至2004年任新泰市钢网厂副厂长,于2005年出资成立了山东龙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。
联系人:徐经理手机:电话:传真:QQ:1810250881地址:山东省新泰市羊流工业园区邮箱:qizhongjixie788@163.com
1,在线申请:您可以在"我的订单"中找到您需要退换修的订单,点击”申请退款/退货”即可。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在2个工作日 内和您取得联系,你可以随时在线查看你的退换修状态。
1,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适用于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情形。
2,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,邮费由平台供应商承担(此质量问题为货品破损或残缺)。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,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。
3,退换货要求退换的商品在平台供应商收到时有完整的外包装、配件、标牌等;待退换的物品被用过、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。
(1)符合退货政策的商品必须包装完整、数量准确且不影响再次销售,退货的同时必须退回相应的发票和相关文件。
(2)请对寄回的商品妥善包装,若是退换货过程中由于包装过于简单造成的物流损坏,平台供应商不承担商品完整责任。
(3)发票需单独寄送。退换货时,如涉及发票退回,请您不要将发票放在货物中一起寄送,平台供应商客服人员将和您确认发票寄送地址,避免丢失。
4,退货商品的价款到账时间因支付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,具体应参照相关银行或支付工具的说明提示,平台供应商不对退换货费用的到账时间做任何形式的保证。
特别提醒:为避免由于商品滞留造成的经济损失,所有退换货商品,买家应在所规定之时间内发回(以物流签收时间次日起7天内为准),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将退换商品发出的,平台供应商将不予接受该退换货商品。